在幾個月前
我自己在內心偷偷下了一個決定
這個決定聽起來有點不合理,甚至於有點可笑
所以講來給大家笑笑
我決定: 我要一直當一個窮人!
這念頭跟柬埔寨的旅行有點關係,其實跟更早以前的南美洲旅行也有點關係。南美洲巴拉圭比我們窮多了,可是他們每家都有大型BBQ烤爐,都種著漂亮的盆栽,都認真的關心著別人。
柬埔寨人更窮,大部分的人一個月的薪水是30~60美金,但是食物只比台灣便宜一些些(最普通的一餐約1.5元美金),油電也不比台灣便宜(油一公升約1.25美金)。他們吃飯總是一大盤的白飯配上很少的菜,但是大家都笑著過日子,跟別人分享學到的知識,喜歡談論著夢想。
反觀台灣,幾乎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工作太多,壓力太大,工時太長,賺得太少,買不起房子,養不起小孩....
當然事實並沒有我敘述的這樣單純,他們也有他們的矛盾,台灣也有熱情的所在,不過有一個事實是這樣:
"快樂的程度跟有錢的程度兩者是沒有關係的"
這聽來很理所當然,我喜愛的東西幾乎都是不用錢的:
曬太陽、看夕陽、吹風、在海邊撿貝殼、抱著貓睡午覺、跟了解自己的朋友聊天...等等,既然這些都不用錢,所以開心與否自然跟錢沒有關係。
不過阿,當你很窮的時候,自然會把錢花在應該花的地方,不會浪費,而"不浪費"這個想法,是我想要做的事情。
沒錢的時候,就不會擔心錢會丟掉,不用擔心別人會想要騙錢,所以可以繼續我流浪漢的路線,朋友也都會是真心的朋友,這也是我想要的生活。老實說我身上只要有錢,就會趕快把它花掉,心思都想著怎樣去把錢花掉,反而口袋空空的時候,可以輕鬆的享受路上的風景。
綜合以上,我認為對我來說,當個窮人反而是快樂度比較高的。
(當然也不能太窮,不能到喝西北風的程度啦~)
雖然近半年來已經練習了降低生活費這件事
包括: 採買生鮮蔬果,自己煮飯,降低用餐費
(食物費用的終極版是自己種菜,目前還做不到)
使用腳踏車,少開車跟騎車
(撐到2月才買了摩托車,不過沒交通工具真的不方便!!)
善用公共資源,減少消費
(圖書館是好物,不過我總是過期還書...)
流浪漢打扮,不需要置裝費
(今年還沒有花過錢剪頭髮!厲害吧!!)
這個練習很快可以了解對自己重要的東西是甚麼!不可或缺的是甚麼,以滿足程度跟花費程度去刪除CP值不高的事物
例如: 吃到飽餐廳加一成服務費的滿足度,其實不比陽春麵攤加一盤魯味更對我的胃口,食物的好吃與否一向跟價錢不成正比!
又例如: 首輪的電影好看,變成二輪或者是從網路上抓下來,一樣還是好看,那為何一定要趕在第一時間欣賞呢?(基本上我只是討厭人擠人跟一窩蜂啦..)
不過老實說,雖然想要省錢,但是我的懶惰還是造成很多浪費的地方,距離我的目標還有很多進步的空間!
另外,下定決心要當窮人這件事情似乎還有一個副作用
好像我承認不愛"錢"之後,錢也變得不愛我
二月最窮的時候又被偷了現金9000元,三月車子還被拖吊
其實當窮人是要更實現"錢"的價值,並不是不要錢這個東西阿!
矯枉過正沒一個好的!
回到正題,
所有的事情重新用快樂度來衡量,而不是用金錢跟名利來衡量,
物盡其用,人盡其才,貨暢其流,這是大同世界的原理,也是節能減炭愛護地球的道理
當個快樂的窮人(不是窮鬼!),繼續我野人獻曝的生活吧!
是一種不錯的生活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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